苏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文件
苏国资办〔2011〕10号
关于苏州市国资委档案工作
省三星级标准测评的请示
苏州市档案局:
我委于2010年确定了争创江苏省档案工作省三星级的目标,并认真组织实施。在市档案局和上级部门的精心指导下,按照档案工作测评细则,在档案业务规范化、标准化、现代化建设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,档案管理工作水平得到了进一步的提高。逐条对照《江苏省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档案工作规范》,认真自检,已经符合省三星级标准,特请市档案局对我委档案工作予以测评。
特此申请评审验收。
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七日
(国资委编辑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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